甘工信发〔2021〕230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党群工作部,有关职业院校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1〕223号)要求,经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研究,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甘肃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拔赛由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主办,省工信厅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培训中心,具体承担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附件1)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EDA开发应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三个赛项。
三、竞赛内容
大赛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成绩占80%。具体赛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分组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为双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竞赛组别。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EDA开发应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均为三人团体赛,分为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学习能力强,身体素质好;
3、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职人员;
5、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6、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7、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参赛方式
各市(州)组织本区域内院校、企业分别按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组成代表队参赛。参赛的市(州)、企业需指定1名领队或指导老师负责带队和联络工作,于9月28日将参赛选手、带队负责人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附件2)
(四)竞赛方式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采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按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分别排名,对进入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前2名的选手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计算机软件测试员(集成电路EDA开发应用)、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按职工组(含教师)和学生组分别排名,对进入职工组(含教师)、学生组前2名的选手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五、大赛时间
本次选拔赛拟定于2021年10月20-22日举办,赛期3天。具体竞赛时间地点、技术方案及相关要求,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均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根据每组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各等次表彰名额按每组参赛人数相应比例确定:一等奖占参赛人数10%、二等奖占参赛人数20%、三等奖若干(不得超过40%),由大赛组委会分组进行公布和表彰。
(一)职工组
1、获前3名的选手,经省人社厅核准后评为“甘肃技术能手”;
2、获前10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甘肃省技术标兵”(参赛选手须超过30名);
3、获一、二、三等奖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经团省委核准后评为“甘肃省青年岗位能手”;
4、符合晋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各职业(工种),获第1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高级技师,2—3名的选手,具备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破格晋升为技师,如已获得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无职业资格的选手,只能晋升为初级工;
5、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奖杯、荣誉证书。
(二)教师组
1、获得前3名符合职业(工种)条件的,由人社厅核准后评为“甘肃技术能手”;
2、获一、二、三等奖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经团省委核准后评为“甘肃省青年岗位能手”;
3、获得名次或奖项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教师,在评聘职称时,按照相应专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含自主评审的院校)执行。
4、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三)学生组
1、获前3名的选手,如符合晋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破格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无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只能晋升为初级工。
2、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四)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指导教师
1、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对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学生组一、二等奖获得者的1—2名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2、对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选拔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4、对在大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限5人以内),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工信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请各市(州)工信局会同有关单位,科学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三)请各市(州)工信局指定1名联系人,9月23日前将联系人回执表(附件3)反馈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八、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931-8929199、8521692
传 真:0931-8521650
电子邮箱:340404003@qq.com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769号(邮编730030)
附件:
1.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甘肃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附件1下载
2. 参赛人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
3. 联系人回执表附件3下载
省工信厅 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 团省委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