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2〕302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网信办,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山寨证书”专项治理有关工作,开展全省“山寨证书”网络治理,现将《甘肃省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甘肃省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7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山寨证书”网络治理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在我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聚焦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问题,聚焦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问题,聚焦媒体报道、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关停一批违法违规账号和平台,清除一批违法违规网页和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诚信、公正的培训考证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实施范围 此次网络治理工作,重点针对以下情况进行审核、监测和处置。 (一)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的; (二)违规使用“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人员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等字样的; (三)使用“政府主推”“×××部”“原×××部”“代考”“包过”“不过包退”“速成”“上岗必须”“×天拿证”“零基础包拿证”“挂靠”“挂证”“轻松月入过万”“高薪入职”“毕业推荐高薪工作”“内部推荐”等字样的; (四)违法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标识的; (五)其他涉嫌故意混淆概念、渲染求职焦虑、误导社会进行炒作等情况。 三、职责分工 省人社厅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山寨证书”问题线索收集、调查、认定处理和通报。对各地报送的“山寨证书”、涉嫌违规机构及网站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转交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并跟踪了解处理。 网信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认定意见和申请,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互联网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同。各地网信部门与人社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网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不留空档。人社部门要加强线索通报,网信部门加大处置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靠实工作责任。人社部门要严厉打击假冒鉴定机构、评价机构的评价发证活动,联合本地编办、网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证书清理规范工作。督促重点网站平台预先梳理风险点,排查问题漏洞,强化技术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容审核管理,坚决关停虚假和夸大宣传等不合法不合规的相关网站和新媒体账号,清除关联网页和违法违规信息。 (三)抓好监测处理。严格开展网站平台和账号上的培训考证宣传活动的审核监测,及时处置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查办一批典型案例,组织新闻媒体适时开展宣传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各地人社部门结合“山寨证书”查处和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通报“山寨证书”违规机构及网站名单。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网络、媒体等平台,积极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技能人才评价等有关政策宣传。加大对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及其评价范围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目录、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并动态更新,引导公众了解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组织信息和网上证书信息查询渠道和方式,判断评价组织及证书的合法合规性,确保“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关于印发《甘肃省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网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