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2〕26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根据人社部办公厅《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和《省人社厅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梳理了《甘肃省人社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第二批),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厅政策法规处 邓小兵 联系电话:0931—8960304
附件:甘肃省人社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第二批)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日
关于印发《甘肃省人社厅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