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2〕194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各技能大师工作室主管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1年开展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以来,全厅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上门服务、跟进政策落实、搭建传承平台、进行特色宣传“四个一”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厅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厅主要领导多次赴武威、金昌、嘉峪关、酒泉、张掖等地专程看望当地技能大师,开展交流座谈,协调解决大师工作室运行中的困难问题,全厅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厅党组决策部署,上门服务90余次,跟进政策落实260余次,搭建传承平台80余个,提供宣传服务90余次,厅人事处、职建处等处室与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支部党建共联等形式多样的联系服务活动,专家服务中心组织30多名技能大师赴外省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活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责职能优势,送政策、送关爱、解困难,不断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关心关怀,受到了技能大师广泛好评。 但从整体情况来看,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在紧密联系、主动服务、报送情况、落实质量等方面仍需要加强。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更好发挥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的积极作用,有力推进“技能甘肃”和“四强”行动,我厅制定《2022年开展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五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开展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五项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2022年开展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五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技能甘肃”和“四强”行动落实,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2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开展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五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是“中国制造”转型为“中国智造”的关键力量,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坚持“为甘聚才、为甘留才、为甘引才”,深入落实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关心关爱技能大师,激发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活力,为技能大师工作室解决技能攻坚、技艺创新中的具体困难,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二、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在持续做好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四个一”活动基础上,重点实施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五项行动”。 (一)实施鲁甘“工匠联盟”行动 以“鲁甘人力”高技能人才共育活动为总抓手,实施鲁甘“工匠联盟”高技能人才协作品牌共建行动。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大山东、甘肃两省技能大师工作室交流协作,定期组织甘肃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到山东开展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技艺创新等交流研学活动,促进鲁甘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邀请山东省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到我省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联合开展技能推广、技能攻坚、技艺传承等技术交流研讨。 (二)实施技能“提升传承”行动 围绕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四强”行动,聚焦石化、有色、钢铁、煤化工、精细化工产业等传统产业链转型升级,抢抓做大做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机遇,积极引导传统产业链、新兴产业链领域技能大师工作室团队开展技艺传承、技艺革新、技能攻坚等活动。开展技能研修专项活动,组织相关领域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了解省内外掌握产业发展新趋势、技艺创新新方向,开拓思路,提升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技艺创新、技艺传承能力;开展联合技能攻坚活动,协调同专业技能大师共同攻克企业生产技术难关,尤其注重关键核心和卡脖子技术攻关,努力攻克更多的工艺和技术难题,协调技能大师所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开展技艺传承展示活动,组织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不定期举办各专业技能大师交流活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为全省技能大师搭建多元化交流沟通、切磋技艺、展示技能的平台,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作用。 (三)实施畅通“职业发展”行动 畅通技能大师职业发展渠道,支持技能大师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协调开通绿色通道,推动落实更多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鼓励符合条件企业针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制定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发展薪酬待遇,培养更多的创新型技能人才。鼓励技能大师申请工艺创新、科技创新等专利,促进技能大师开展更多的技艺创新、技能攻坚。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及其成员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表彰评审,鼓励更多的成果突出、技艺精湛的优秀技能大师参加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选拔。加强校企协作、产教融合,引导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担任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客座教授、荣誉教授等,在职业院校弘扬工匠精神、展示精湛技艺、开展“师带徒”等活动,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引进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担任正式教师。积极探索在更多职业发展渠道上畅通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职业发展。 (四)实施关心“关爱服务”行动 关心关爱技能大师身心健康,推荐获得国家荣誉以及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参加年度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特别是在条件艰苦地区和基层生产一线、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优先考虑。鼓励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技能大师疗养休养制度、体检制度等政策措施,协调医疗保障部门落实好各项医保待遇。协调各方解决好技能大师后顾之忧,吸引更多的高技能人才“留在甘肃、聚在甘肃”,为打造“技能甘肃”建设积极贡献人社力量。 (五)实施业绩“考核奖励”行动 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业绩考核机制,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每年从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考核10%的优秀名额,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工作室建设。重点开展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产出与评估工作,考察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开展活动情况;考察技能大师工作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以及规范运作情况;考核通过传、帮、带传承技艺技能,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情况(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要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8个以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5个以上);考核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情况;考核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情况。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好中差”考核退出机制,实行定期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运行发展、作用发挥、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对考核“好”的通报表扬,宣传典型;对连续3年考核“好”的,在职称评审、技术技能类拔尖领军人才评选中优先推荐;对考核“中”的固强补弱,改进提高;对考核“差”的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连续2年考核“差”的通报批评,实行退出,真正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人才培养、技能提升等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入推进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重要举措。各技能大师工作室属地人社部门要主动为技能大师工作室联系服务,加强对技能大师关心关爱,在各项人才工作中要对技能大师给予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关心关爱高技能人才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持续用力,深入推进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制度落细落实,为做好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贡献人社力量。 (二)加大力度。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联系服务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落实落细,加强技能大师联系制度日常调度。省人社厅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主动联系服务技能大师,持续抓好上门服务、落实政策、搭建平台、特色宣传“四个一”活动,及时了解技能大师技艺创新、技艺传承、专利申请、职业发展等困难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要按照《实施方案》,及时协调组织各技能大师参加各项活动,严格落实每月报告联系进展情况、每季度报新闻宣传稿一篇、每半年开展一次上门服务、开展技能传承进校园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好“技能大师之家”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技术技能交流、学习参观考察、技艺交流展示、人才培训培养等活动,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宣传推介,打造技能大师及其工作室成员交流沟通、技艺切磋、技能展示平台。 (三)靠实责任。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岗位交流、调整后,原则上联系的服务大师工作室不变。不再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已经退休的干部,所联系服务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新接任领导干部负责续联。新评审技能大师工作室,由省人社厅重新进行调整安排。各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要促进各类创新发展要素向技能大师工作室聚集,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保障经费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师带徒津贴、课题研究、项目攻关及日常工作经费。各技能大师及工作室成员,要积极主动对接属地人社部门和省厅联系服务干部,建立日常管理、重点工作、项目创新、带徒传承、技能推广等工作台账,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确保资金安全,发挥积极效益。各地人社部门、各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大师工作室的宣传,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挖掘特色亮点,及时上报情况,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