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2〕8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精神,现就我省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并对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已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择优推荐本地区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创业人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要做好背景調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同時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含电子文档)。 (一)申报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提供各申报人创业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函最后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同时,为总结中国留学人才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实施成效,请各单位对2018-2020年度的入选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组织填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联 系 人:温晓鹏 联系电话:0931-8960705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 704 室,甘肃省人社厅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工作处 邮编: 730000 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1日
关于做好 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