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省人社厅召开政协甘肃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83号提案办理座谈会,现场办理和答复省政协委员赵强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提案”。省政协委员赵强、省政府督查室一级调研员张建忠出席座谈会,座谈会由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李维主持。
座谈会上,李维代表省人社厅对省政协委员赵强提出的第183号提案进行了现场答复,并就提案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解释和说明。2022年3月,省人社厅与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共同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4月1日起正式实施。《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共七章37条,包括总则、工资保证金存储、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使用、工资保证金监管、附则等内容,对强化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工资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赵强委员介绍了提案提出的背景情况,对省人社厅的办理及答复表示非常满意,认为《实施办法》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并对省人社厅通过召开座谈会介绍提案办理情况,主动沟通交流表示充分肯定。同时,针对不断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为企业纾困减负等工作,进一步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督查室一级调研员张建忠对省人社厅提案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省人社厅既考虑维护农民工权益,又切合工作实际,高质量完成了提案办理工作。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完善相关政策,督导各地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