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甘肃鑫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意以下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
1、甘肃鑫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3、甘肃永坤尊豪实业有限公司(贰级);
4、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5、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6、兰州伊真置业有限公司(贰级);
7、兰州东恒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8、兰州新天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9、兰州世纪聚金置业有限公司(贰级);
10、甘肃九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11、甘肃华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2、兰州桃海实业有限公司(贰级);
13、甘肃浩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贰级);
14、兰州晶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5、兰州兰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贰级);
16、甘肃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17、甘肃旭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8、甘肃金明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19、甘肃中溶建新市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0、甘肃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贰级);
21、兰州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22、甘肃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贰级);
现将审查意见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anzho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开发科
邮政编码:730000
监督电话:0931-8464214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