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局“三抓三促”行动安排部署,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总目标,以“全方位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建设示范城市创建”为总抓手,系统谋深做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托行政监督平台开发了信用监管子系统,加强动态监管,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破解“宽进严管”新课题。
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化”。按照《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相关评价指标,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对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进行正向评价,一项目一评价,每次评价分10个细化指标;行政监督部门按对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反向评价,共30个记分指标,同时明确了不同情节的记分分值;黑名单的认定和执行,由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和各级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依法实施。
信用评价操作“智能化”。充分利用招投标监督平台中的招标代理基础信息数据库,由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基于招标项目数据,按照“清单对账”模式对招标代理展开信用评价,评价过程全程电子化记录,评价结果实时线上公开,保证信用评价工作的高效实施。
信用结果应用“差别化”。设置了信用得分和信用等级两种评价结果,纳入招标代理基础信用信息,并在行政监督平台公示栏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同时,依据不同信用级别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信用评价为AAA级的招标代理机构,适度简化程序;对信用评级为AA级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降低抽查检查频次;对信用评价为A级或B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常态化监管;对信用评价为C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加大抽查检查频次。设置了黑名单制度,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其进行限制。
目前已有188家招标代理机构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对30个招标代理、77个项目进行了信用评价,已有AAA级信用企业1家,评价结果均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通过开展招标代理信用评价工作,大幅提升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效率、落实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策导向,倒逼企业提高经验管理水平,为我市创建营商环境样板城市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