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3〕17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批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函》(博管办〔2023〕74号),同意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等4家单位(见附件)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有关主管单位,要督促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指导和帮助,指导其做好建章立制、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推动新设站单位顺利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 二、各设站单位要切实负起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培养、考核、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8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选好配强专门管理服务人员;抓紧与省内外已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健全博士后进、育、出管理制度,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加大对新设站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指导服务,为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统一制作颁发铜牌。请各设站单位按(附件2)要求填报信息,于5月2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xbshchu@163.com。 联 系 人:温晓鹏 联系电话:0931-8960705 附件:1.甘肃省2022年第二批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名单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本信息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