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安排部署,在“抓”字上铆足劲,在“促”字上下真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分类减免收取投标保证金等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领域市场主体成本,为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完善机制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行为。参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探索建立招标人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机制并建立自查清单,将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设立不合理条件等12项限制情形纳入,由招标人按清单在事前对招标文件逐条进行审查自查,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加大招标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招标人在招标活动开始前至少30日发布招标计划,督促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同时延长市场主体投标准备时间,推动招投标活动竞争更加充分,组织更加高效,程序更加规范。
聚焦企业减负,健全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完善招投标担保制度要求,对市级监督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停收投标保证金,并及时修订了招标文件范本。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其他保证金,积极推行工程保函代替保证金,督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函、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等相关内容,并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范了保函示范文本,有效降低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交易成本。
打通数据壁垒,加快互联互通,进一步释放招投标电子化红利。在已经实现线上监督、网上交易、线上评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平台与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实现中标通知书线上发出,有效推动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全量数据推送,实现了招投标全过程电子留痕、可溯可查,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
下一步,市招投标中心将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为企业减轻负担、纾困解难,营造招投标市场良好环境,推动招投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