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协发〔2021〕96号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1〕25号)精神,中国科协决定对“十三五”期间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做好我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1.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类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重点表彰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重点考虑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区和科研、企业、服务等工作领域的一线工作者。不评选副地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地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评选推荐名额
此次表彰共分配我省4个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名额。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州科协可分别评选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个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落实《纲要》,大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社会贯彻落实,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科普能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廉洁自律。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有力,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服务,全面完成“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任务。
4.近5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积极投身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有创新性工作成果,或在新冠肺炎应急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
3.具备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连续从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5年以上。
5.近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组织领导
省科协成立由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任组长,各驻会副主席及普及部、机关党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推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普及部,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各市州科协成立相对应的评选推荐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评选推荐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有关处室负责本部门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州科协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结合各自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按程序评选,提出推荐对象。
(一)组织推荐和公示
先进集体需由其上一级主管单位同意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下同)后予以推荐。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公示后予以推荐。
各市州科协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评选表彰推荐组织机构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情况进行把关。要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考察,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充分讨论、集体研究确定本市州、本部门推荐对象,按时上报推荐材料。
(二)审核确定并上报推荐对象
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州科协和省直各部门提交的推荐材料合规性进行审核后,提交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
(三)初审和省级公示
全国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初审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收到反馈结果后,对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统一征求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于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征求省级民政部门意见;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推荐对象统一组织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凡是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政命令或其他负面消息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推荐对象在征求上述各部门意见无异议后,进行省级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省评选推荐导小组集体决策,正式上报表彰对象和复审材料。
(四)复审、全国公示并确定表彰对象
全国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拟表彰对象组织复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全国评选表彰工作小组确定表彰对象,印发表彰决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科协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请务必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确定本市州、本部门候选对象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纸质版1式5份,A4纸打印,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PDF带章版本和word版本)。推荐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本市州、本部门评选推荐工作组织情况、评选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及其简要事迹、公示情况等)、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每份推荐表另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对象需报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异议的情况,相关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尽快提出处理意见,规定时间内无法作出结论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推荐表可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kxsz.org.cn。
联 系 人:尹金梁 王宝珠
联系电话:0931-6184227 6184226
传 真:0931-6184256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566号
电子邮箱:502648556@qq.com
邮 编:730000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