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协发〔2021〕86号
关于开展2022-2026年度科普教育基地申报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不断改善我省科普基础条件,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创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奠定良好基础,根据《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省科协决定开展2022--2026年度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条件
凡符合《认定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要求的相关场馆或设施,且科普活动特色鲜明、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省级相关部门、省级学会或市州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与命名的相关场馆和设施,均可申报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1、申报。拟申报单位对照认定标准细则,填写《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县区、市州科协逐级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二、三)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全部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联盟秘书处。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县区、市州科协作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单位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
3、审核与命名 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向通过评审的单位颁发“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此次命名的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2-2026年。
二、有关要求
(一)拟申报单位要主动与所在地区科协沟通,按照《认定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科普资源,积极改进科普工作,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不断拓展科普功能。
(二)各市州科协要高度重视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将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与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作,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
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联盟秘书处 马晓佳
电话:0931-8270029 18189529988
邮箱:31895758@qq.com
地址:兰州市天水中路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文献情报中心
邮编:730000
甘肃省科协普及部 张琦
电 话:0931-6184223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