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协,各海智基地工作站,各高校(高校科协或国际处)、科研院所等单位:
为充分发挥海智计划服务甘肃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省科协决定实施2021年海智特色示范资助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各市州科协及直属单位;
2.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3.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研单位、中央在甘单位(非法人单位可依托相关法人单位);
4.甘肃海智基地工作站(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5.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重点支持方向
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十大类生态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为导向,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疫情防控、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现代农业等领域,突出技术转移对接和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
三、资助范围与额度
申报的项目应在2021年度开展并完成,项目资助均为部分资助,对于入选项目将视情况予以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万,申报项目内容需为下列活动之一:
(一)海智计划资助项目
1.国际学术论坛;
2.海外人才项目成果交流对接;
3.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包括港澳台);
4.引进海外人才科技及科普合作、技术培训;
5.海智计划数字化平台建设。
(二)海智计划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行动助力活动
1.活动目标:围绕甘肃发展的重点领域科技经济融合发展需求,动员海外创新资源积极参与“科创中国”建设,搭建海外人才项目与甘肃经济建设需求交流平台,推动海外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与项目落地,服务甘肃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2.活动主题:服务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
3.活动形式: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项目对接、政策宣讲、初创企业辅导、投融资服务、以引才引智为主要内容的会议论坛等;
4.组织方式:助力活动由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组织开展,省科协交流中心综合统筹指导,鼓励横向联系、会地合作、上下联动、资源整合、推动政产学研相结合,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充分发挥海智计划合作单位的作用。做好活动的的开展与后续成果追踪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方式,及时报道活动成果和典型事例,增强活动影响力。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省科协交流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交省科协主席会议,确定2021年海智计划特色示范资助项目与资助金额;
3.省科协交流中心公布入选资助范围的申报项目,并拨付资助经费。
五、经费拨付
1.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30天内,申报单位需与省科协交流中心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助;
2.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后,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六、经费使用要求
1.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
2.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如有结余,原则上需将结余经费退回省科协交流中心。
七、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1.省科协交流中心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4月-10月,项目单位在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交流中心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自评报告(需包含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 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等),并配合省科协交流中心开展项目验收和延伸审计工作;
3.举办国际学术论坛必须围绕解决“卡脖子”科学技术问题导向,会议结束后需在60天内向省委省政府提供咨询报告,由举办单位协同省科协递交省委省政府;
4.省科协交流中心对项目经费实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申报资助项目经费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八、申报时间和要求
市州所属海智工作站、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市州科协申报,由市州科协审核同意后,提交书面报告报省科协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心。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直(属)单位,中央在甘单位直接向省科协交流中心报送。请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封皮采用白色铜版纸胶包装订成册,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申报书报送省科协交流中心。
九、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王显琴 王珍
电 话: 0931-6184246 13919996728 13893656000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566号513室
附件: 1.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
2.海智计划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发展行动助力活动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