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
候选人的通知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由省科协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企业科协和高校、科研院所,推选我省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按照《通知》要求和《甘肃省科协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推选工作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企业科协,高校、科研院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荐提名工作顺利开展。
凡是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企业科协,高校、科研院所,均应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科协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不得违反推选工作的标准、条件和程序。
二、推选渠道和名额
1.科协系统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2.省级科协可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省级科协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特殊要求。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四、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1.各推选单位在部署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各单位在推选工作期间请关注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 组织人才”栏目,推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材料在该栏目发布。
2.根据规定,省级科协所属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是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企业科协和高校、科研院所。
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企业科协和高校、科研院所在提供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时,还需同时提交《同行专家评议表》,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上需专家签名。
4.推选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
人工作实施办法卡(试行) 》(科协发组字[2014] 98号)中关于回避制度、投诉处理、保密制度、行为规范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推选工作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5.在院士增选过程中,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学术方面被授诉,由推选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企业科协和高校、科研院所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政治、经济、品行方面被投诉,推选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企业科协,高校、科研院所应协助做好联系其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进行核实的相关工作。
五、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
推选单位应提交如下推选工作材料,每份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纸质件(电子件)1份。
2.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须按照“推选工作要求和说明”,详细说明工作思路、针对性举措、落实情况及公示情况等)纸质件(电子件)1份。
(二)候选人材料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被推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2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2)纸质件1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被推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被推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
3.报送材料前,推选单位需注册、登录“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https://www.scimall.org.cn/),点击“人才评奖”,注册进入“中国科协专家服务平台与远程评审系统”,根据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所填信息需与正式提交的材料保持一致。
4.材料请于2月4日前报送至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组宣部413室。
联 系 人:陈思
联系电话:0931-6184225
电子邮箱:149304304@qq.com
附件:1.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2.同行专家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