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
为推动新时期我市科普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助力服务创新驱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科普教育基地系统性建设不足,硬件设施不完善,科普师资和科普工作者培养工作相对薄弱等实际问题,兰州市科技局从青少年科技体系建设基础着手,优化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模式,在各中小学校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实验室”。通过引入具有先进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的社会企业,为学校配备必要的设备、材料和制作工具,完善中小学师资培训体系和课程内容,为科技辅导员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科技制作创造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着择优发展、以点盖面、资金高效的原则,首批试点资助为近郊四区符合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
二、区科技局要求
1.结合本辖区基层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辖区内中小学校科学技术普及情况,推荐2-3所中小学校开展创新实验室建设工作。
2.认真负责本辖区的审核、推荐工作,以及项目后期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2018年8月28日前,将本辖区推荐学校的基本材料及推荐理由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兰州市科技局。
三、推荐学校基本要求
1.首批资助学校为近效四区的公办学校。
2.资助学校须具备建设“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实验室”的场地要求,且实验室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60平方米。
3.此资助项目仅提供专业的教学设备、软件和师资培训等内容,资助学校须具备实验室建设所需的基本硬件要求,包括桌椅、电脑、讲台、展示柜等。
4.资助学校须具有开展科技创新实验室教学的教师资源,组建教师团队参加培训,设置教学方案,活动开展计划,开展教学任务,明确科技创新实验室的开放对象和共享群体,切实有效的利用好实验室。
5.学校须配备专门的项目负责人,配合科技局及相关技术人员完成实验室建设或改造工作,并有效组织安排资助学校的师资培训服务工作。
6.实验室落成后,学校应配备实验室管理团队,制定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
7.学校须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教育企业等开展合作,以实现提升本校科技教育水平、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目的。
8.实验室落成后,实验室门口明显位置须悬挂兰州市科技创新实验室,并标注“兰州市科技局科普专项经费资助”字样及logo。
四、实施流程
兰州市科技局将对各区推荐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情况于9月中旬确定最终资助的学校,并在12月31日前完成科技创新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樊兴盛
联系电话:8846405
地址:兰州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推荐单位及推荐学校意见
兰州市科技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