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科技项目管理,科学评价实施绩效,根据《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兰科字〔2015〕80
一、考察范围
2014、2015年立项支持尚未结题的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二、主要内容
严格对照《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全面总结项目实施以来在经费使用、目标任务完成、人才团队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实施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1、工作报告务必真实,严格按照模板组织,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终止项目,并收回项目经费;
2、工作报告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由负责人签字后,于2017年2月24日前报项目分管处室;
3、逾期未结项目不在本次考察范围之列,需于2月10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须向分管处室提交延期申请并以书面形式说明未结题原因。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