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2〕16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5日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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