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工会:
为充分发挥各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协作配合,共享维权信息、
整合维权力量、优化工作流程,有效化解劳动纠纷矛盾,快速查处侵权违法行为,形成部门间优势互补、效能衔接的维权工作机制,推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深入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各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人社+工会”信息共享联动维权机制对于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按照“月分析、季会商、年总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人社+工会”信息共享联动维权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预防预警、信息报送、联动维权和沟通协商,切实把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同推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深化信息共享,提升工作效能。各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要按照《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维权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52号)和本《通知》要求,2022年5月底前各市州、县区全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动维权机制。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日常接访、网络投诉中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使用童工、未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违法超时加班、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问题,特别是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反映突出的问题时,要按照工作流程及时向同级人社部门或工会组织推送有关信息。同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要及时汇总对方推送信息的核实、办理情况,定期相互反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督办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双交办”、联合挂牌督办,采取联合会诊、共同约谈等方式,及时处理矛盾隐患,快速高效处置违法行为。
三、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工作力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地专兼职工会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含集体协商指导员)经人社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聘用为同级人社部门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协助人社部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人社部门在调查处理侵犯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案件时,同级工会可安排法律顾问或签约律师协同处理,由法律顾问或签约律师同步介入,沟通协商,促使双方快速达成一致意向,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协商未果的,由人社部门及时转入立案调查处理程序。工会法律顾问或签约律师要按照《法律援助法》和合同协议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各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要将普法工作作为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工作的前置关口,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把法治教育与维权服务结合起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对重点行业、企业,要采取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培训、赠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活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播手段,提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及率、知晓度,营造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工作调度、工作通报等制度,通过年度联合专项检查、工作调度会、工作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劳动保障维权信息共享机制落地落实。各地人社部门、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人社+工会”信息共享联动维权机制的建立纳入重点工作范围,明确专门部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每月对双方推送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和办理进展进行汇总梳理,建立台账,互通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会商,研判本地劳动关系状况,分析形势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每年对信息共享联动维权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工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工作。各市州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请于当年12月底前分别报省人社厅、省总工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总工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