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函〔2022〕40号
甘肃健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甘肃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试行)》(甘劳社发〔2006〕257号)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对高级管理、销售、司机、食堂等岗位24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生产、质量、设备工程等岗位114人,实行以季度为工作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三、本批复有效期自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日
关于甘肃健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